2021年1月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实施电子化审批的通知》。《通知》对于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审批流程以及审批人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情如下: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证书审批新政策
一、自2021年2月1日起,重庆市正式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需通过新版“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自2022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不再使用。
二、凡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用人单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开展业务。实名认证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也可选择现场认证。
三、二级建造师逾期申请初始(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或延续注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必须对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情况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系统调试过渡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以做好新旧系统的衔接工作。若在此期间申报注册事项,请按电子化审批方式申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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