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建造网同步:关于2022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日期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通知,详细内容见下文。

  根据《关于2022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日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现将2022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日期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通知如下。

关于2022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日期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商有关人事考试机构,原计划于5月28日、29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调整至9月3日、4日举行。参考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因考试日期调整,已报名2022年度考试并完成缴费人员(含2021年缴费未申请退费且2022年度完成报名人员),确认放弃本次考试的,请于7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提出放弃考试申请(具体办法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放弃考试申请的人员,默认参加考试。提出放弃考试申请的人员,可选择费用留用或申请退费。选择费用留用的,2023年度报名参加考试时可免缴相应费用;选择申请退费的,由我中心统一向财政部申请办理退费事宜。提出放弃考试申请的人员,2019年在北京考区参加考试,以及2020年在浙江、广东、四川考区参加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的,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至2023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费用通过非税收入缴款方式直接进入中央国库,费用退回周期较长,请提出退费申请的人员耐心等待。放弃考试的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销,请考生慎重考虑,谨慎提交。

  考试后续安排及其他相关要求请及时关注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及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子页面的通知或通告。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22年7月15日

附件:附件:申请放弃参加2022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方法.docx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日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nsc.cn/pxtz/202207/t20220715_988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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