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建造网同步:2022年陕西考区监理工程师考试违纪违规公告通知,详细内容见下文。
根据《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违纪违规公告》,现将2022年陕西考区监理工程师考试违纪违规公告通知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经核实有关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试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书面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号 | 科目 | 违纪类别 | 违纪类别描述 | 适用条款 | 处理结果描述 |
1 | 李** | 161300306018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A101 | 在10:40分左右时考生上厕所,回考场时进行安检,发现手机(已关机状态)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2 | 张** | 261300310929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 A101 | 考生将考试相关资料带入座位15:45分将资料拿出压在试卷下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3 | 张* | 361300309427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B105 | 考生将手机带入座位,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屏保为本次考试相关内容资料。考生将手机放在试卷下并查看手机(9:10分左右)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五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
4 | 黄* | 161300203218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C103 | 发现电子产品(电子作弊设备)备注:由公安网监部门发现,考试中被公安部门带走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
5 | 安** | 261300201228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 A101 | 携带手机,但未使用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6 | 冯** | 261300203227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 A101 | 考试中发现携带考试相关资料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7 | 李** | 261300511513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 A101 | 15:35分左右发现手机带至座位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8 | 周** | 261300511412 |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土木建筑工程) | A101 | 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15:30脖子戴耳机)备注:未联通手机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9 | 汤* | 161300507304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A106 | 停止作答后仍答试卷(未停笔)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10 | 范** | 361300507714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A101 | 手机带至座位(手机关机)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11 | 刘* | 361300401219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 A101 | 携带考试相关内容(资料,至座位)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12 | 李** | 161300406916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A106 | 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六款 | 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 |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30日
原文标题: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违纪违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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