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印发了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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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提醒投标人及时更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仍有部分一级建造师登记信息为纸质注册证书信息,请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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