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经济》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就能够在考试时,只考法规及实务两科。

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方式: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证书所需材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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