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建造网同步:宁夏关于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的通知,详细内容见下文。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将宁夏关于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的公告通知如下。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方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取得合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证书。
在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修改报考专业的,只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不保留专业实务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改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相应科目:
1.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上传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的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区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有效使用考试资源,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7日23:00。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宁夏202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网上报名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用户注册。新考生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并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注册完成后,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报考须知。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内容和相关要求,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3.确认基本信息。考生对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信息无法修改。
4.上传照片。报名时按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照片采用近期白底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保证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报名表后不能自行修改。缴纳报名费前确需修改信息的,可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提交信息修改申请,48小时后即可自行修改信息。
(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即可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29日23: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7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4日9: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网上打印A4幅面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过了有效期的视为无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取得证书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工作年限的凭证之一)及免试所需相关证书(以上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就近到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二级建造师考试增报专业成绩合格人员不进行资格复审。
(五)咨询电话。报名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工作日):4000010370。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五、有关事项
(一)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二级建造师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人事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报考人员切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虚假“保过”宣传。对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原文标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303/t20230310_4955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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