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有关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开展的如火如荼,2021年10月12日,辽宁省建设执业继续教育协会颁布了《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通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便于一级建造师的延续注册,提高一级建造师的职业素养。通知详情如下:
2021年辽宁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
一、培训对象
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培训类别、学时、方式、教材
1、培训类别:一级建造师的十个专业类别;
2、培训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培训学时主项120学时(必修课、选修课各60学时),增项选修课60学时;
3、学习方式及教材:
(1)必修课采用集中面授,免费提供学习材料;
(2)选修课具体完成方式如下:
a.参加本专业线上继续教育学习;
b.参加本专业学术会议和讲座;
c. 用人单位出具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认定条件为本注册期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程业绩;
d.撰写学术论文、出版专著及其他经备案的学习方式。
三、证书发放
1、必修课证书由各培训学校在面授培训结束后现场组织必修课测试,测试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2、选修课线上学习修满学时后发放合格证书;
3、合格证书可在系统上自行打印。
四、报名方式
可通过辽宁省建设执业继续教育协会网站(www.lnjszyjy.com)或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jt.ln.gov.cn),进入“辽宁省建设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监管系统”报名。
五、交费方式及标准
本次培训费用在“辽宁省建设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监管系统”交纳,必修课480元,选修课360元,有需要开具发票者可以找学校开具。
六、培训咨询电话:024-31871947
以上就是有关辽宁省21年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继续教育施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的提高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的素质,提高他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加强工程项目的本身的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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