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颁布了《关于2021年度专业资格考试票据领取的相关通知》。《通知》对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电子发票开具等信息做出了说明。详情如下:
一建考生注意!南京市考试票据领取政策颁布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南京市将全面上线电子发票,不再开具手撕票(即纸质定额发票)。届时,南京市人事考试网所有网报考试的考生将停止提供纸质定额发票,本单位举行的各项人事考试业务发票,将于考试结束日起一个月内发放至考生网报注册手机上。
考生电子票据获取途径:
1、考生通过微信支付的,在微信“卡包”中查看并且下载电子票据;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在支付宝“卡包”中查看并且下载电子票据.
2、不论考生以何种方式进行缴款的,均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电子票夹”,使用开具电子票据时预留的手机号登陆“电子票夹”查看并且下载电子票据。
3、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缴款的,均可以根据开具电子票据时预留的身份证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江苏政务APP查看并下载电子票据。
以上就是有关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电子票据开具的相关事宜,各位南京市考生有需要开具电子票据的可以根据上述方式进行查询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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